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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面試人選確定??忌P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1:2的比例確定。確定面試人選若排序到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時,則同時進入面試。若某一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則重新計算確定該崗位招聘指標,計算公式為:重新確定的招聘指標數(shù)=實際參加面試人數(shù)×1/2,計算結果出現(xiàn)小數(shù)按四舍五入法處理。
若某一崗位實際只有1名考生參加面試,其面試成績不低于60分,且達到該面試考官組當天實際所面試的全部考生得分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
2、面試方式及分值。面試由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jiān)察局會同招聘單位業(yè)務主管部門共同組織。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滿分為100分,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忌嬖囎詈蟪煽冊?0以下的,須報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3、參加面試的人員按規(guī)定繳納考務費,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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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40%。
考生筆試成績、面試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shù)。
(六)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人數(shù),以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如出現(xiàn)相同分數(shù),則以筆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事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fā)〔2007〕25號)、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wèi)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19號),結合本行業(yè)或崗位實際需求條件實行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yī)療衛(wèi)生機構進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疑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nèi)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jīng)巫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醫(y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出現(xiàn)空缺時,缺額根據(jù)該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體檢費由考生自行承擔。體檢時間、體檢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