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者可在2010年10月29日下午三點后通過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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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10年度秋季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于2010年10月29日公布,《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55分,《申論》50分,對財政較為困難的49個縣(市)在劃定合格分數線時給予政策傾斜:《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50分,《申論》45分。
考后面試注意事項:
1、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其筆試成績必須達到最低合格分數線,在合格線以上的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
2、報考公安類職位的報考者,應在面試前通過公安民警職業(yè)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試,測評測試結果不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參加心理能力測評和體能測試的人數在筆試成績達到合格線的報考者中,根據報考者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人數的5倍確定。招錄機關從心理測評和體能測試合格人選中按照每個職位錄用計劃數的3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面試的報考者。
法院、檢察院法警職位報考者的體能測試按公安類體能測試的程序與規(guī)定執(zhí)行。
3、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名單和面試的時間、地點將按招錄機關的隸屬關系分別由公務員主管部門在福建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網或各設區(qū)市人事局(公務員局)的網站上公布,并由招錄機關另行通知。招錄機關或公務員主管部門在面試前對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進行報名資格復核。進入面試的報考者因故自行放棄面試的,應在面試前兩天下午5:00之前由招錄機關確認,并及時報公務員主管部門備案。由此造成進入面試人員未達到規(guī)定比例的,可經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在報考該職位且成績達到筆試合格線的報考者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入面試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