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刑事賠償范圍
刑事賠償是指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法行使職權,造成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人身、財產權益損害時,國家應予賠償?shù)姆秶?br />
(1)侵犯人身權的行為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人身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權取得賠償:①錯誤拘留;②錯誤逮捕;③錯誤判決;④刑訊逼供或者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⑤違法使用武器、器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侵犯財產權的行為
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全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權取得賠償:①違法對財產采取查封、扣押、凍結、追繳等措施的;②依照審判監(jiān)督程序再審改判無罪,原判罰金、沒收財產已經執(zhí)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