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和聘用
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從考試成績、考核、體檢結果都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在工作區(qū)域內張榜公示,公示時間為7天,公示的內容應對照擬聘崗位的招聘條件,公布擬聘人員相關信息及監(jiān)督電話等。公示期間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當及時進行復查。
經公示無異議的,由招聘單位填寫《南寧市事業(yè)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審核表》,經主管部門或縣(區(qū))、開發(fā)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核,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后,辦理聘用手續(xù)。
八、建立公開招聘候聘人員信息庫及相關聘用程序
凡參加本次公開考試面試但未被聘用的人員分崗位按筆試面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原則候聘。從候聘庫聘用人員,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 申報招聘計劃。本年度內,如用人單位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fā)布公開考試招聘計劃內,對本次公開考試招聘中無人報考的崗位,確屬急需補充工作人員的,由用人單位向主管部門申報招聘計劃,并說明補充人員的原因和要求,經主管部門審核、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組織實施。
(二)發(fā)布招聘公告。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www.nnrkz.com)上發(fā)布招聘公告。
(三)報名。凡符合招聘公告規(guī)定資格條件的候聘人員,可在南寧人事考試職稱網(網址:www.nnrkz.com)上報名。報名時間一般不少于6天。報名人員需向招聘單位提交原報考時的《報名登記表》、準考證、考試成績證明以及招聘簡章規(guī)定的其他相關證件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四)資格審查。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和核對考試成績。
(五)確定面試人員。
1、招聘單位根據(jù)報名人員原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崗位數(shù)與符合報考條件的報名人數(shù)以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的人員,報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2、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公開考試招聘的規(guī)定程序,組織面試、考核、體檢、公示,合格者可辦理聘用及相關手續(xù)。
九、加強領導,嚴肅紀律
(一)各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要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切實加強對這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確保公開考試招聘工作有序開展。
(二)實 行回避制度。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工作人員、體檢醫(yī)務人員在公開招聘過程中,如遇與自己有上述親屬關系的,也應當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