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注意事項
(一)考生參加面試時,均須攜帶本通知要求寄送材料的相應原件。
(二)考生應對本人提交的材料負責。如發(fā)現虛假材料,即按《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有關規(guī)定,取消該考生參加面試的資格。
(三)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應在規(guī)定位置粘貼彩照,所用照片須與辦理報名確認手續(xù)時提供的照片一致。
(四)考生所提交材料,不再退還。
四、請廣大考生務必保證所提供的聯系方式能夠及時聯系到本人,如報名時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或有變化,請立即將變動情況告之我關,因提供的通訊方式有誤所導致的后果自負。
五、考生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參加面試的考生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并注意安全。
六、請各位考生隨時注意江門海關門戶網站和中國海關考錄網發(fā)布的相關通知。
聯系電話:0750-3263819,3263292;
傳真電話:0750-3263136。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