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法院隊伍建設,促進各項工作發(fā)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決定》及上級法院關于遴選優(yōu)秀人才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院黨組研究,決定面向全省公開選調2名執(zhí)行人員,現(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及人數(shù)
本次選調執(zhí)行人員2名。
二、選調范圍
從全省具備法官、檢察官任職資格或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已經(jīng)辦理公務員登記具有公務員身份和相關工作經(jīng)歷的人員中選調。
三、報名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
2、具有國家承認的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學歷;
3、政治素質高,品行好,身體健康;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
(2)正在接受紀檢、監(jiān)察等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
(二)除應具備上述基本條件,還應具有以下條件:
(1)具有公務員身份,歷年考核均在稱職以上;
(2)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具有法官、檢察官任職資格或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A證);
(3)年齡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男性。
四、選調程序及方法
本次選調按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考察、體檢、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0年7月28至8月11日下午5:30。
2、報名方式及地點:(1)到本院直接報名:地點設湘潭縣人民法院政工科418、419室(地址:湘潭縣易俗河鎮(zhèn)鳳凰中路232號湘潭縣人民法院辦公樓)。傳真:57757639;(2)網(wǎng)絡報名:外地報名者可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需將相關證件掃描后發(fā)至電子郵箱:xtxfypjp@163.com
3、報名要求:報考者需提交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公務員登記表復印件,法律職務任職件、近期同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并填寫好《湘潭縣人民法院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