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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jù)筆試成績按從高到低的順序,按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的人選名單。面試采取結(jié)構(gòu)化面試,面試時同時進行外語口語測試。
面試合格最低分數(shù)線為60分。
面試前進行資格審查。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證件(身份證、準考證、畢業(yè)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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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試占考試總成績的60%,面試占考試總成績的40%。
筆試總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排名,筆試總成績相同的(保留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按外語專業(yè)成績排名。考試綜合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
四、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jié)束后,將根據(jù)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職位計劃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gòu)進行。體檢工作按國人部發(fā)〔2005〕1號、國人廳發(fā)〔2007〕25號、人社部發(fā)〔2010〕19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執(zhí)行。
五、公示與錄用
在公示與錄用之前,由公務員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擬錄用人員按規(guī)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jié)果合格的人員中擇優(yōu)確定,并在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wǎng)站上公示。公示內(nèi)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yè)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湖南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湘人發(fā)[2009]7號)規(guī)定辦理錄用審批手續(xù)。
六、特別提示:
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原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七、本次招考政策由湖南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湖南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與職位管理處:0731-82217349、82219372;
湖南省外事僑務辦人事處咨詢電話:0731—82689201、82217352。
二○一一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