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單位從選調生中考選的擬錄取人員,由用人部門根據體檢、考察情況,確定錄取人選,報市委組織部審批,辦理工作調動手續(xù)。被錄取人員的試用期為半年,試用期滿合格的,方可正式任命職務;不合格的,仍回原單位工作。
被錄用或錄取人員需遷移或變更戶籍關系的,可在試用期滿合格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辦理戶籍遷移或變更手續(xù)。
六、全市各級機關錄用計劃及招考職位
具體計劃及招考職位見附件。
七、其他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指定考試教材和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授權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按照公務員考試錄用的有關規(guī)定,從事命題、閱卷等工作的專家不準參加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公務員管理機構、公務員考試命題組等名義舉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出版物、上網卡等。否則,將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處理或追究責任。
全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的未盡事宜,按照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1年全市考試錄用公務員有關問題的通知》(棗人社發(fā)[2011]13號)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本簡章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中共棗莊市委組織部
棗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