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新聞網(wǎng)記者從文登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文登市機關事業(yè)單位遺屬補助標準上調(diào)。
據(jù)了解,自1月1日起,符合生活困難補助條件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遺屬,不分農(nóng)村居民、城鎮(zhèn)居民,每人每月補助360元。其中,因公犧牲并被授予烈士稱號的,其遺屬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每人每月360元的基礎上再提高50%,為每人每月540元。建國前參加革命工作人員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每人每月360元的基礎上再提高30%,為每人每月468元。因公死亡人員的遺屬以及孤獨單身的遺屬,其生活困難補助標準在每人每月360元的基礎上再提高20%,為每人每月432元。符合其中兩項或三項條件的遺屬只能享受其中最高一項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