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報名和考試時間、地點、方法
1、報名時間和方法
報名時間:2011年7月18日至7月2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報名方法:報考人員報名時,持畢業(yè)證、身份證、待聘證(原件、復印件),領取并填報《登記表》及《誠信承諾書》,報名時交二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招聘3張,考務費每人80元(體檢費另收)。經審查合格符合報名條件的,于7月27日到縣人才交流中心領取準考證。
每人只限報一個職位。報名結束后,一個職位報考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相應核減聘用計劃。
2、報名地點:茌平縣人才交流中心二樓(現成大隅首西100米路南)
3、筆試時間
事業(yè)單位(含治安巡邏志愿者)筆試時間:2011年7月28日;
“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城區(qū)交警協管員筆試時間:2011年7月29日
上午:9:00-11:30 《申論》
下午:2:00-4:00 《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
具體考點、考場,在準考證上注明。
考試結束后,按《申論》、《行政職業(yè)能力檢測》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報人員的考試成績,根據報考人員考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計劃聘用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進入聘用考核范圍的人員(報考治安巡邏志愿者和城區(qū)交警協管員的人員按計劃聘用人數的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合格的人員進入聘用考核的范圍),筆試成績由招聘領導小組于2011年8月3日下午3:00在縣人才交流中心張榜公布。
五、考核聘用及待遇
(一)事業(yè)單位、治安巡邏志愿者及“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
招聘領導小組對進入聘用考核范圍人員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考核合格的人員,實行社會公示制度,公示期為7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xù),試用期為一年(根據茌發(fā)【2008】26號文件,“一村一名大學生”試用期為三年),試用期間辦理人事代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相關手續(xù)。
(二)城區(qū)交警協管員
1、考核聘用:招聘領導小組對進入聘用考核范圍人員的德、能、勤、績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對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七天,公示無異議的,進行聘用,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與交警大隊簽訂人事代理合同,合同期為一年,根據工作表現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簽1-15年為終止期的人事代理合同。
2、工資福利待遇:在1-15年的聘用期內,工資福利經費有縣財政列入預算,試用期內每人每月工資為800元,首次人事代理合同期限內按照每人每月工作1000元的標準有縣財政統一發(fā)放,并繳納相應的養(yǎng)老、醫(yī)療保險和住房公積金,以后根據國家有關規(guī)定,結合茌平縣實際情況,每年增加月工資100元。
六、其他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授權或委托人和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七、本簡章由茌平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茌平縣招聘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二0一一年七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