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伴隨著“申遺”成功,蒙古族長調民歌等非物質文化遺產漸漸受到人們的重視和保護,同時也因過度“重視”而遭遇“變味”。
如今,在內蒙古大型飯店、旅游點,拿上幾百元錢就能在飯桌上聽到手捧哈達、銀碗的蒙古族姑娘和小伙兒獻上的長調、馬頭琴表演。從某種角度講,作為蒙古族文化品牌的長調民歌在這里儼然成為“勸酒歌”。業(yè)內人士呼吁,不能讓蒙古長調演唱庸俗化。
蒙古族長調專家木蘭說:“現在,很多餐飲場所的長調演唱,唱法均不規(guī)范,沒有按照標準的演唱形式去展示長調的藝術魅力。”
現在流行的蒙古長調有用西洋樂器伴奏,馬頭琴演奏中疊加電子樂等等不少“發(fā)揚光大”的跡象。對此,公眾的評論褒貶不一,有人認為原生態(tài)藝術要發(fā)展傳承就應該吸收現代的元素,拓寬受眾范圍,而另有人認為讓民間音樂變了味去發(fā)揚,還不如讓其自生自滅。
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指導方針是“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fā)展”。
中國民間文藝家協會副主席曹保明說,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首要的是保持“原汁原味”,即使是瀕危的、推廣不了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也要將其放入“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還可以其為主題,建一個民族社區(qū),讓下代人直觀地體會前輩的生活情況。這樣做不是要回到過去,而是要保護我們走過的路,把我們民族的“記憶”留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