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從優(yōu)秀村干部和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
考試錄用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簡章
一、招考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考對象:
1.工作表現(xiàn)好、無不良社會反映,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川參加“一村(社區(qū))一名大學生”計劃、“三支一扶”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社工人才百人計劃”到基層服務項目人員,以及在川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兩年以上、考核合格人員(以下簡稱“五項基層服務計劃人員”);
2.擔任建制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主任3年以上且獲得過縣以上表彰的現(xiàn)職人員(擔任此兩項職務的時間可連續(xù)計算)。
?。ǘ﹫罂紬l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思想政治素質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廉潔奉公;
2.人品正、作風好、能力強,工作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3.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民族地區(qū)報考人員和建制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可放寬到中專、高中];
4.35周歲以下[獲得省委、省政府以上表彰的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村委會(社區(qū)居委會)主任可放寬到40周歲];
5.身體健康。
上述年齡和任職年限的計算時間截至2010年9月30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受黨紀政紀處分尚在處分期內的;
4.在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5.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由個人向所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提出申請,經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同意后方可報考。
本次招錄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對上網有困難或無條件上網的人員,由市(州)和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進行指導并提供必要服務。資格審查由市(州)和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弄虛作假的情形,取消考試、錄用資格,所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ㄒ唬┚W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職位情況表”、“填寫說明及要求”等,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職位進行報名。每人限報所屬市(州)相關職位中的一個職位。
3.資格初審。縣(市、區(qū))組織人事部門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職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對符合報考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審查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時間為10月8日至10月12日。對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招考單位應下載并打印考生報名信息,供資格復審和考察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