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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錄單位及名額
2011年我市36個市直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群團和事業(yè)單位)、96個區(qū)(市)縣屬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共招錄619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2011年成都市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網絡報名時間為2011年9月20日至9月27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網絡報名
1.選擇職位。報考者登錄報名網站,認真閱讀“公告”、“公招職位情況表”等,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和職位。報考者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要求通過注冊,真實、準確填寫《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按網絡提示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報考者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于2011年9月21日至9月28日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并按網絡提示打印《2011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者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向中共成都市委組織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各招錄機關咨詢。
(二)確認繳費
經初審合格且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須于2011年9月22日—9月29日登錄到報名網站進行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絡報名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視為自動放棄。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絡提示進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zhèn)、農村家庭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qū))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特殊困難證明;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考生憑其家庭所在地的鄉(xiāng)(鎮(zhèn))政府、街道辦事處或學校學生處出具的農村特困家庭證明、特殊困難證明;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傷殘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的考生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傷殘軍人證明,當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等有效證件,于2011年9月29日前的工作日內到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成都市中南大街56號)遞交減免申請材料,經審核確認后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xù)。
考生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辦理考務費減免手續(xù)的,視為自動放棄。
(三)職位調整
筆試報名人數與職位錄用名額之比一般不得低于5:1。在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需調整的,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安排。調整仍達不到比例或沒有調整對象的,相應取消該職位錄用計劃。有關情況將于2011年10月13日前在成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網站上公告。
(四)打印準考證
資格初審通過和照片質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確認繳費的報考者,請于2011年10月24日—10月29日24:00登錄四川人事考試網打印本人準考證。逾期不打印準考證而影響考試的一切責任由考生自負。
四、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其中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70%,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30%。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
2. 筆試時間和地點:
筆試時間為2011年10月30日,各科具體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本人準考證。
報考者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不含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兩證不全者不得參加考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