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違規(guī)違紀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
5.現役軍人;
6.在讀生的非2012年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或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收單位及名額
具體招錄單位、名額、招考職位要求的具體對象、范圍、條件見《綿陽市2012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職位情況表》。
三、報名及資格初審
本次公招全部采用網絡方式進行報名,不組織現場報名。網絡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22日至3月26日,報名網站為四川人事考試網(www.scpta.gov.cn)。市級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招考單位負責;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司法助理員、森林公安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由縣市區(qū)公務員主管部門(縣市區(qū)委組織部、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其中:縣市區(qū)黨群機關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負責;縣市區(qū)行政機關、鄉(xiāng)鎮(zhèn)機關、森林公安、司法助理員職位的資格審查工作由縣市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工作貫穿公招全過程。在任何階段發(fā)現報考者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報名及資格初審按以下程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