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考核
第八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應當對其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核??己藨斣谠囉闷跐M后三十日內(nèi)進行,遇有不可抗力無法按期考核的,應當在相應情形消除之后的三十日內(nèi)進行。
新錄用公務員參加初任培訓的情況,應作為試用期滿考核的內(nèi)容。
新錄用公務員的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按照公務員考核有關規(guī)定進行。
第九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結果分為合格和不合格兩個等次。
第十條 確定為合格等次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zhì)較好,能夠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
?。ǘ┠軌蛘B男新氊煟瓿杀韭毠ぷ?;
?。ㄈ┴熑涡膹姡ぷ鞣e極,作風較好;
?。ㄋ模┑赖缕沸休^好,廉潔自律。
第十一條 新錄用公務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確定為不合格等次:
?。ㄒ唬┧枷胝嗡刭|(zhì)較差的;
?。ǘo法正常履行職責,完成本職工作的;
?。ㄈ┕ぷ髫熑涡幕蚬ぷ髯黠L較差的;
?。ㄋ模┑赖缕沸休^差,存在不廉潔問題的。
第十二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按下列程序進行:
?。ㄒ唬┬落浻霉珓諉T進行個人總結,并在一定范圍內(nèi)述職;
?。ǘ┧诓块T或者單位對新錄用公務員進行考核,并寫出評語,提出考核結果建議;
?。ㄈ┱袖洐C關根據(jù)平時考核、年度考核、試用期滿考核等情況,確定試用期滿考核等次;
(四)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新錄用公務員。
第十三條 新錄用公務員有下列情形的,試用期順延,順延期滿后再行考核。
?。ㄒ唬┮虿 ⑹录倮塾嫵^40個工作日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在報到后一年半仍未補足的,視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產(chǎn)假、哺乳期內(nèi)不在職的,試用期順延至補足其不在職的工作日后考核。
?。ǘ┍涣笇彶樯形唇Y案的,待結案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處理。
(三)受到記大過以下處分尚在處分期內(nèi)的,試用期順延至處分期滿后考核。
?。ㄋ模┓?、法規(guī)規(guī)定影響試用期滿考核正常進行的其他情形,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四條 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招錄機關應當及時按照有關規(guī)定任職定級。任職定級時間從試用期滿之日起計算。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滿沒有考核的,不得任職定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