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課程:內蒙古公務員考試課程
為建立來自基層的公務員培養(yǎng)選拔機制,優(yōu)化領導機關公務員隊伍來源和經驗結構,進一步提高選人用人公信度,內蒙古自治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內蒙古自治區(qū)公務員局決定,在自治區(qū)政府機關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yè)單位開展公開遴選公務員和工作人員工作?,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范圍和條件
(一)報考范圍
1.盟市及以下機關中在編在崗且進行公務員登記備案的公務員,可報考自治區(qū)政府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2.盟市及以下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中在編在崗并進行參照登記備案的工作人員,只允許報考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
中央、自治區(qū)機關設在地方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機構等)符合上述條件的公務員(參照單位工作人員)也可報考。
(二)報考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奮敬業(yè),具備符合擬遴選職位要求的知識和能力。
3.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4.報考內蒙古自治區(qū)農牧業(yè)廳人事處綜合業(yè)務、農畜產品質量安全監(jiān)管局綜合業(yè)務職位年齡為32周歲以下(1979年7月21日后出生);報考內蒙古自治區(qū)審計廳年齡為40歲以下(1972年7月21日后出生);報考其他單位年齡為35周歲以下(1976年7月21日后出生)。
5.具有兩年以上基層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
基層機關工作經歷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是指在盟市、旗縣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計算基層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年限的截止時間為2012年7月21日。
6.歷年公務員(參照單位工作人員)年度考核等次均為稱職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擬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