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2010年政法院校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定向招錄考核和政審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試行)》、《人民警察法》、《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審工作暫行規(guī)定》、《2010年政法干警招錄培養(yǎng)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方案》和《2010年山西省基層公安、司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告》等有關規(guī)定,結(jié)合我省本次定向招錄工作的實際情況,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核和政審對象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招考職位錄用計劃1:1的比例等額確定考核和政審對象(見附件1)。
二、考核和政審時間
考核和政審工作從2010年11月20日開始至11月23日結(jié)束。
三、遞交政審材料時間、地點
參加政審的考生務于2010年11月23日(下午14:00至18:00),將《考核政審表》及其他相關書面材料交至山西警官高等??茖W校(太原市舊晉祠路二段27號)警體館內(nèi)。
四、主要內(nèi)容
?。ㄒ唬┛己藘?nèi)容主要包括考核和政審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zhì)、能力素質(zhì)、學習和工作表現(xiàn)、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
?。ǘ┛己撕驼弻ο笤谛F陂g、服役或工作期間的表現(xiàn);
?。ㄈ┛己撕驼弻ο蟮闹饕秉c和不足;
(四)考核和政審對象的主要社會關系是否符合任職回避的條件和要求;
?。ㄎ澹┛己撕驼弻ο蟮闹毕笛H和對本人有重大影響的旁系血親的情況;
?。┛己撕驼彆r,要按《2010年山西省基層公安、司法機關定向招錄公告》的要求對考生的報考資格進行進一步審核,并對涉及舉報的人員情況進行核實,發(fā)現(xiàn)不符合條件的,報省招錄領導組取消其錄用資格。
五、考核和政審不合格的情形
?。ㄒ唬┰苓^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少年管教,或者近五年曾受過治安處罰的;
(二)有違法犯罪嫌疑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
?。ㄈ┰苓^開除學籍、團籍或者黨籍等紀律處分,或者近三年曾受過記過以上紀律處分的;
?。ㄋ模┰鴧⒓舆^“”等邪教、其他非法組織和非法組織活動,或參加帶有黑社會性質(zhì)組織的;
(五)有過吸毒史的;
?。┲毕涤H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被判處死刑或者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被判刑,或者因其他犯罪正在服刑的;
?。ㄆ撸┲毕涤H屬和關系密切的旁系親屬中有正在被政法機關偵查、控制的犯罪嫌疑人,或者有“”等邪教和其他非法組織的骨干分子或頑固不化、繼續(xù)堅持錯誤立場的;
?。ò耍┮淹艘凼勘诜燮陂g受過記過以上處分的;
?。ň牛┢渌灰虽浻玫那樾巍?/p>
六、組織實施
?。ㄒ唬┦≌袖涱I導組辦公室負責提供考核和政審對象的名單,提出明確的工作要求;
?。ǘ┰谏轿魅耸驴荚嚲W(wǎng)上發(fā)布考核政審表格和需提交的考核和政審材料清單,由考生本人下載打印后向有關單位提出政審請求;
?。ㄈ┛己撕驼徑Y(jié)束后,由考生本人向省公安廳提交考核政審表和其他書面材料。考核政審表要對每個考核政審對象提出結(jié)論性意見,對不合格和不宜錄用的要舉證并充分說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