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寸近期彩色免冠證件照片2張;
9、招考職位要求的其它證書、手續(xù)等。
資格復審期間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證件和證明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將按規(guī)定組織遞補;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有效,若報考者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有關情況騙取報名或錄用的,取消其報考或錄用資格。
二、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者繳納80元面試費并領取《面試通知書》,參加面試的考生持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有效身份證原件于2011年12月2日上午7:50前到達綿陽市企業(yè)經營管理人才評價推薦中心(東津酒店)六樓面試候考室進行簽到、抽簽(詳情見《面試通知書》),否則視為自動棄權,后果自負。
聯(lián)系人及聯(lián)系電話:
綿陽市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科: 0816-2535468
聯(lián)系人:李慕嬋 13890463456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組織人事處: 0816-2326686聯(lián)系人:馬志強 13608115522
附: 《2011年綿陽市法院系統(tǒng)公開選拔初任法官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 。
中共綿陽市委組織部
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