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
關于2012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的公告
根據《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關于2012年全省法院系統公開考試錄(聘)用公務員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的規(guī)定,結合2011年12月20日—22日公務員面試資格復審情況,現將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及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時間及地點
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請于2011年12月24日下午17:00前,到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一)進行資格復審。
聯系電話:0839-3222704。
二、面試資格復審應具備的手續(xù)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的考生,應攜帶《2012年四川省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信息表》一份;身份證(不含舊版臨時身份證和過期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與《公告》職位要求的“學歷和專業(yè)”相符的畢業(yè)證和學位證(明確了學位要求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戶籍證明(明確了招收范圍的職位)原件及復印件1份;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證書、手續(xù)原件及復印件1份;2寸免冠紅底證件照1張。其中,幾種特殊報考對象,還須具備以下手續(xù):
1、2012年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出具本人學生證(無學生證的,或學生證上未載明學歷層次和專業(yè)的,出具所在學校主管畢業(yè)生就業(yè)工作部門開具的有關院系及專業(yè)等情況的證明)。
2、新就業(yè)的企事業(yè)單位的大中專畢業(yè)生,試用期(見習期)未滿參加本次招考的,須出具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3、政法系統、國家安全部門、機要部門的人員,須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出具所在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其報考的手續(xù)。
4、未滿5年最低服務年限的在職公務員,須由工作單位出具同意報考的手續(xù)。
5、國家有其特殊規(guī)定的,從其特殊規(guī)定。
未在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遞補資格復審者,視為自動放棄。
面試相關事項以《面試通知書》為準。
三、遞補人員名單
見附件。
附件: 面試資格復審遞補人員名單
廣元市中級人民法院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