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樂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25人)
2020年度樂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公告
為進一步優(yōu)化市級部門公務員隊伍結構,根據(jù)公務員法和《公務員公開遴選辦法(試行)》有關規(guī)定,市委組織部決定開展2020年度樂山市市直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職位
公開遴選職位為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面向所有符合條件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下同)。
二、遴選范圍
符合遴選條件的樂山市各縣(市、區(qū))及以下機關已進行公務員登記(參照管理登記)且在編在崗的公務員(參照管理人員);中央機關、省直機關、市(州)直機關設在樂山市各縣(市、區(qū))及以下的單位(包括垂直管理單位、派出單位等)符合上述條件的也可報名。
三、遴選條件
(一)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yè)務素質,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且符合在本級機關工作的最低服務年限要求。
3.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崗位另行要求的從其要求。
4.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32周歲及以下(1987年9月15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1984年9月15日后出生)。
5.公務員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
6.具有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職經歷。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具體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中央級事業(yè)單位,中央和國家機關部委或省區(qū)市直屬事業(yè)單位、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yè)單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業(yè)、企業(yè)總部機關,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年齡、工作經歷年限、任職經歷年限等的計算時間均截至2020年9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
2.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3.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5.按照國家、省、市相關規(guī)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最低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guī)定的。
6.尚在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選程序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采用網絡方式報名,報名網站為樂山人事考試網(http://www.lspta.com.cn/)首頁“網上報名”專欄,報名時間為2020年9月15日至9月21日18:00。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職位。各部門的公開遴選職位、職位簡介、職位資格條件等情況,詳見《2020年度樂山市市級部門公務員公開遴選職位表》(以下統(tǒng)稱《職位表》)。報名人員如需咨詢《職位表》中的有關事項,可按公布的電話直接與各遴選單位聯(lián)系。符合條件的人員每人限報1個職位。
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絡提示進行注冊,如實、準確填寫《2020年度樂山市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登記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并按網絡提示上傳照片。
3.資格初審。資格初審由各遴選單位負責,資格初審截止時間為2020年9月21日18:00(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于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職位)。報考者應在填報信息后及時登陸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和照片質量檢查。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絡提示打印《2020年度樂山市公開遴選報名登記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遴選全過程,在任何環(huán)節(jié)發(fā)現(xiàn)報考者有不符合職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選資格。
4.確認繳費。初審合格及照片質量合格的考生,在2020年9月23日18:00前登錄網站的相關頁面,繳納筆試考務費(按照四川省發(fā)改委、四川省財政廳印發(fā)的川發(fā)改價格〔2017〕472號文件規(guī)定,筆試考務費為每人50元)。網絡報名成功后未在規(guī)定時間內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
5.打印準考證。繳費成功的考生,憑身份證號、姓名,在2020年10月12日-16日登錄網站打印本人準考證,并于考試當天持本人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過期身份證、身份證復印件不得作為參考證件)到指定考點參加筆試。
(二)職位調整
筆試開考比例為3:1。報名繳費工作結束后,繳費人數(shù)與遴選計劃之比未達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按比例縮減或取消該職位遴選計劃。被取消遴選計劃的職位,由市人事考試中心向該職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退費或由遴選單位征得報考人員同意后將其調整到符合報考條件的本單位其他職位。